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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17部门联合出台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措施。

母婴育儿 2024-05-15 浏览(77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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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未来三年,贵州将实施精神素养提升、监护素养提升、精准帮扶、安全防护、强基固本等“五大行动”和18项重点任务,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近日,贵州省民政厅、省委社会工作厅、省委网信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妇联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贵州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难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服务对象为农村留守儿童和省内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连续3个月以上在县外务工,或父母连续3个月以上在县外务工,且父母未满16周岁且户籍在农村的儿童。困境儿童是指因家庭贫困在生活、就医、就学等方面存在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在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方面存在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不当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未来三年,全省各地要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重点,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持续开展“绿色书签”“网络安全进课堂”系列宣传活动,弘扬“读好书”“上网”理念。各部门合力搭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儿童之家”建设运营,把“儿童之家”建设成重要阵地,为家庭教育提供协同服务。妇联组织要认真开展家庭教育,持续重视家庭监护的基础性作用,教育引导父母依法对未成年子女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要选优配强基层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推进儿童主任专职化专业化,由村(居)民委员会副主任担任儿童主任。对常住儿童人数较多或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超过30人的村(居民区),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儿童主任。积极培育和发展儿童福利领域社会组织,健全“五会”和“共青团+青年社会组织+志愿者”工作机制。

《实施方案》还明确了重点工作推进和时间节点,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指出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统筹运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资金保障,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服务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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